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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处罚。对吗?

不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是法律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这种行为体现了当事人积极悔过、避免危害后果的态度和行动,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依据。但是,对于是否应当免除处罚则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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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处罚。

正确。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些法律规定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处罚”的原则。例如,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赔偿损失,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也有类似规定。

【答案】:CD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

以案释法:带你详细了解行政处罚中有关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规定——山东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条是对行政处罚有关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规定。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重要原则之一,是指对当事人的同时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第一,新规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体例顺序调整了原有体例。增加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专章,其中一般程序是将原规定的立案、调查取证以及处罚决定的内容整合到一起形成的;删除了处罚决定、行政复议专章。其中,处罚的决定因为已经被吸收到一般程序中,故予以删除。

3、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要求,全面梳理完善各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发挥示范带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二)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4、不会。凡是公安机关经手的案件,被证实有罪或违法的行为,都会记录在案,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记录,但不是犯罪记录。行政拘留没有案底,案底是针对刑事处罚而言的。 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

5、法律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法律性。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第二,社会性。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

6、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保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和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相关者为商品生产、销售提供条件或者服务,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五条 场地或者设备的出租者发现承租者利用场地、设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应当立即向监督检查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和销售假冒商标标识、假冒名优标志和假冒认证标志。

该办法还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包括对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查处、没收和销毁措施,以及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行为的惩处。同时,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并对举报行为给予奖励。所有违法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因此,山东省水泥厂可以自主选择购买别人生产的散装水泥进行包装销售。同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产品认证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在购买别人散装水泥包装销售时,山东省水泥厂需要注意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和产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为12315。“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拨打都有当地的相关部门处理,主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市县有关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省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2020山东事业单位考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区别是什么?

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性质不同:(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2)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着某种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 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 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

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行政处罚则是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制裁性。(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或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成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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